11月17日,根据省应急管理厅部署,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向各县(市、区)调拨省级冬春救助物资18700件,帮助各地受灾困难群众解决过冬御寒问题。
今年以来,我市遭受风雹、洪涝、干旱等各类自然灾害过程9次,累计49.92万人次受灾。为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县(市、区)全面开展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评估调查,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初步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20.49万人。此次冬春救助物资下拨后,市应急管理局将督促各县(市、区)尽快按程序制定分配方案,全部发放至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下一步,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各县(市、区)认真核定2023年度受灾群众冬春需救助对象台账资料,科学评估冬春救助资金需求,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