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441/2023-32689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14 | ||
标题: | 【抽查计划】关于开展2023年度燃气经营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燃气安全生产,切实做好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保障,根据《襄阳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襄双随机办〔2023〕3号)要求,拟于2023年11月对襄阳市燃气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抽查。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
二、检查范围和检查组成员
检查范围:全市所有燃气经营企业。具体检查对象从“双随机、一公开”省级平台数据库中按50%比例随机抽取。
检查组成员:从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组成2个联合检查组。
三、检查内容
(一)市住建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汇总检查情况;检查燃气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安全培训、是否有燃气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燃气经营企业的充装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对管道燃气设施和液化气钢瓶进行安全检验检查,对燃气企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瓶装液化气的质量和计量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充装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三)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场站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燃气经营场站安全间距进行核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演练进行检查。
四、依法处理检查结果
(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将在市住建局网站进行通报。
(二)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检查对象,迅速督促整改,依法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立案调查等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需要作出一般性行政处罚的,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协同监管平台,由协同监管平台自动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信用襄阳”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工作要求
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