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441/2023-24953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3-09-18 |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襄住建办【2023】26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有关二级单位及全市在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2023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2023年9月18日
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防治扬尘污染,遏制扬尘污染反弹态势,根据《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手段,强化源头预防、中段控制、末端监管,提升管理效率,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理责任,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水平。通过开展2023年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工作,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科学督查考核,实施全过程、差异化和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绿色、智慧工地建设,严肃追责问责,全面提升我市秋冬季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扬尘管控要求
1.新开工地须编制《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施工工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标识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工;
2.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一律按照《襄阳市中心城区施工工地围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置围挡;
3.场区道路和主要场地一律硬化。场内车行通道、人行通道和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停车区地面及场外施工便道应全硬化;
4.裸露土石方及渣土一律覆盖。分类设置土方、渣土、垃圾、材料存放区,将场内、建筑物内的渣土、垃圾及时清理归类存放全覆盖,超过1个月的裸露土全绿化;
5.施工现场一律洒水喷雾冲洗降尘。工地根据实际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工具,在围墙围挡上、护栏上、脚手架上、塔吊上安装使用喷雾设施,对场内场外道路和主要地面、建筑物内外场地洒水喷雾冲洗降尘;
6.渣土车辆一律密闭运输。驶出工地的渣土车辆,装载量不得超过车厢板高度的80%;
7.进入驶出工地车辆一律冲洗。工地出入口处根据实际,设置冲洗槽、减震带、自动冲洗机、人工冲洗枪、沉淀池、排水沟等冲洗设施,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保洁,禁止飞扬撒漏;
8.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一律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施;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一律应达标。
(二)建立健全巡查管理机制
市建管中心、市市政管理处、市城建执法支队、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市排水处、市散办、市白蚁所等局属单位要立即启动部署此项工作,同时指导、督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巡查,对施工扬尘防治不力的建筑企业、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处罚。
三、工作部署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9月20日之前,各单位应结合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启动部署此项工作。
(二)落实措施阶段: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各单位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
(三)检查督导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各单位要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检查督导,对施工扬尘防治不力的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应依法进行处罚。市住建局将对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考核验收阶段:2024年4月底之前,各单位要逐级考核施工扬尘防治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考核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报市住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紧紧围绕施工扬尘治理“8个100%”的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高标准、严要求、重处罚”的原则,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压紧压实各方主体扬尘治理责任,重点加强重污染、大风、臭氧等天气下管控措施。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监管单位要实时监督、及时通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及扬尘治理情况,对扬尘污染环境问题按照《襄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3年秋冬季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三)加强精准管控。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一问一策”,精准管控;严督实查,依法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整治处罚一批、警示一批、带动一片,切实把扬尘污染管住管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