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决策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就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印发了通知(见附件),现按要求主动公开。

由于2022年6月22日18:00至7月25日8:30期间,我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需停机并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停机期间,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暂停办理社保业务。参保单位可到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填写书面承诺,提交缓缴社保费申请,或通过社企联络工作群、邮箱、PDF传递等方式提交缓缴社保费申请。从7月25日8:30起,恢复线上申请缓缴社保费业务办理。

咨询电话:市民中心人社大厅办:  0710-3796297

襄城社保办事处:      0710-3607173

樊城社保办事处:      0710-3819965

高新社保办事处:      0710-3721107

东津社保办事处:      0710-2516078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0-3607182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0710-3607473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0710-3063528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鄂人社发〔2022〕30号 省人社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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