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索引号: 557010441/2023-14790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日期: 2023-05-29
标题: 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和省住建厅《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住建领域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的统一部署,决定开展2023年第二季度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25日

二、巡查重点

(一)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省住建厅《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情况。

(二)各县(市、区)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等通知要求情况。

(三)各县(市、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

三、巡查方式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实效,本次巡查以“四不两查”方式,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搞座谈、不定项目,直奔项目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进行巡查。市住建局巡查组将在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两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对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四、相关要求

(一)市住建局巡查组必须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不得安排与检查主题无关的其他活动,力戒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落实落地。进一步牢固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从严落实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受检地相关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以最坚决态度实行重点督办,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各类在建建设工程进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我市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发展。各地检查结果请于6月30日前报市安监站,联系人:曾红文;联系电话:13871699619。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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