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557010441/2023-14031 | 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22 | ||
标题: | 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请你们抓好落实,并就有关统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为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统计调查内容见(附件1)。
二、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此项调查统计,明确工作联络员,5月16日前将《2022年民用建筑能源资源调查统计联络信息表》(附件2)报送至市墙革节能办。
三、统计工作人员加入住建部能耗统计技术支持QQ群:457056570,学习相关统计要求,按时参加线上报送培训,注册本区域统计数据信息报送平台账号,确保报送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所填报的数据负责。
四、襄城区、樊城区、襄州区、宜城市、枣阳市、老河口市、谷城县、南漳县、保康县行政村居住建筑能源消耗统计调查数量不低于一个;城镇居住建筑统计不少于30栋;小型公共建筑统计不少于20栋。
附件:1.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2022年民用建筑能源资源调查统计联络信息表》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