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襄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557010441/2023-06903 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日期: 2023-03-15
标题: 关于进一步明确襄阳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费用结算标准,优化结算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以及襄阳市住建局《关于运用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推进联合审图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实际,现将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费用结算办法通知如下:

一、结算范围

(一)工程所在地为中心城区,即樊城区、襄城区、鱼梁洲开发区的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费用由襄阳市住建局负责结算支付,其中东津新区的审查费用至2023年3月底由襄阳市住建局负责。

(二)其他各县(市)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二、结算标准

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均应按施工图联合审查的要求,通过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线下审查的项目将不予结算。对于施工图遴选的项目,结算费用以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中标价消防报价金额为准;对于装饰装修工程,审查费用参照鄂价房服〔2006〕273号文施工图计费标准;其他类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费用按0.4元/平方米结算。

三、结算要求

(一)承接襄阳市中心城区新建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每年7月凭项目结算明细表(附件1)和结算资料(附件2)到襄阳市住建局进行消防技术审查服务费用结算。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消防审查费用请于3月底前申请结算。其他各地费用结算时间节点以各县(市、区)住建局通知为准。

(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与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咨询合同》时,须明确消防审查费用由政府购买服务,不得向建设单位收取相关费用。建设单位在向图审机构支付审查费用时,不需支付消防审查费用。对已经收取消防审查费用的,各图审机构须退还建设单位,由住建部门予以结算。对违规收取消防审查费用拒不退还的,建设单位可向襄阳市住建局举报,举报电话:0710-3260478。

(三)各住建部门要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发现违规收取建设单位费用的图审机构将进行通报,并纳入信用平台管理。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地住建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费用结算明细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费用结算资料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序号

意见书编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所在地

受理时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消防技术审查费用金额(元)

工程类别

1

公共建筑

2

装饰装修

3

住宅

4

工业建筑

总计(大写:)

图审机构(签章):

审核人员:

统计人员:

日期:

附件2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合格意见书或联合审查合格书;

2.《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咨询合同》;

3.建筑面积证明资料: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程规划文件中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因历史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确无相关规划文件时,可用载有建筑面积的政府文件、批文等代替。

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合格意见书(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书)中的建筑面积等指标应与规划等文件载明的数据一致,不一致时按规划文件执行。

装饰装修工程范围仅为建筑物局部时,应提供产权证明等合法性证明文件和载有本工程建筑面积的施工许可、租赁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工程图纸等作为结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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