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22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襄阳市2022年高中阶段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

襄阳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 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16〕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 号)精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下同)招生采取特长生录取、指 标到校录取和填报志愿录取三种形式,并实行省级招生平台 统一管理。为做好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 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 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打造“中部地区教育改 革发展引领示范区”为目标,以教育公平为导向,稳步推进 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 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和中职(技工)学校 融合协调发展。支持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计划,逐步推进 “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严格招生录取程序,规范招 生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的招生工作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招生,公民同招。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家和 省有关要求,合理确定跨区域招生的调控比例,逐步推进普 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

(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将省、市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指标分配到每一所初中学校,按照一定规则录取, 保障考生录取机会公平、录取规则公平。招生政策、招生计 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尊重志愿,择优录取。尊重学生志愿选择,按照 规定的录取批次和招生学校统招指标,根据考生初中毕业学 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

(四)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 校、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纳入省级招生平台统一管理,维 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兼顾城区高中与县域高中、公办高中与 民办高中、优质高中与薄弱高中、普通高中与职业(技工) 教育等发展状况,原则上完成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今年的 招生计划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各层次高中阶段教育的 需求。

三、招生方式与录取办法

(一)特长生招生录取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为满足襄阳教育发展需求和不同潜 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结合招生学校自身办学特色,将招生学 校一定数额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在学科、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

为配合国家实施“强基计划”,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 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2022年襄阳四中、 襄阳五中分别单列110个招生计划,试行招收学科特长生。学 科特长生招生具体办法由襄阳四中五中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确定。

为保障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办出特色、 办出水平,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可单列少量招生计划招收体 育、艺术等专业特长生。市、县(市、区)高中招生机构要 加强对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过程管理,要组织监管体育、 艺术特长生的特长水平测试,切实规范特长生招生行为。体 育、艺术等特长水平测试成绩与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一并作为 特长生招生录取的依据。2022年招收体育、艺术等特长生的 学校须将招生方案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

将省、市级示范高中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招生区 域内的每一所初中学校,并依据分配的招生指标和最低控制 分数线,按一定规则进行录取。

1.指标到校名额分配办法 襄阳四中、襄阳五中指标到校的招生范围为全市所有初中。襄阳四中五中两校 2022 年招生总计划(除学科特长生计 划外)的 90%实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剩余 10%的指标实行 填报志愿招生录取。两校用于指标到校招生名额的 65%分配 到市区(襄城、樊城、高新、东津)初中,35%的指标分配 到县(市、襄州区)初中。襄阳四中五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 时,分别按各初中 2022 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每一 所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襄阳一中、襄阳三中指标到校的招生范围为襄阳市区(襄城、樊城、高新、东津)所有初中。两校 2022 年招生计 划的 80%实行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剩余 20%的指标实行填报志愿招生录取。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时,按市区各初中 2022 年中考报名人数所占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名额另文通知。

各县(市、区)属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的招生范 围为本县(市、区)所有初中。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 教育局确定。

2.指标到校学生报名要求 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品行端正,成绩优秀,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评价 结果在合格等次及以上。

(2)自愿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服从电脑派校。

(3)必须是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即学籍在本校, 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按照学籍管理规 定正常转学的学生除外,但转入的学生在毕业学校连续就读 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

凡符合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襄 阳市2022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申请表”(见 附件一)。各初中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公示后, 于6月17日前上报到县(市、区)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机 构,各县(市、区)高中招生机构复核后进行汇总(汇总表见 附件二)。审核后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 Excel 电 子表各1份)必须在6月20日前报市高中招生机构。

3.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

凡申请参加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 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根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分数构成情况及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大多数初中学校能够基本完成所分配名额的原则,分别划定襄阳四中 五中、襄阳一中三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再 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线上分数并 列时,按照语数英三科合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 至录完的分配名额为止。若学校未能完成分配的名额任务, 其最低控制分数线下丢失的指标调剂到区域内其他学校,从 各区域已过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 的学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襄阳四中五中和襄阳一 中三中指标到校正式录取的学生分别按照中考分数基本相 等、性别基本平衡等原则,采取电脑派校方式随机分配到襄 阳四中或襄阳五中、襄阳一中或襄阳三中。

各县(市、区)属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办法,由县(市、 区)教育局确定,报襄阳市教育局审批后组织实施。未经市 教育局审批擅自招收的学生,不得为其办理录取手续。

4.指标到校录取结果管理。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结果将在襄阳教育网 (http://jyj.xiangyang.gov.cn/)和“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上公 布。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可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录取状态。已被指标到校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学校的招生录取,必 须到录取学校就读,否则取消其普通高中录取资格;未被录 取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其他形式和其他学校的招生录取。

(三)填报志愿招生录取

将招生学校除指标到校和特长生计划之外的招生计划,在一定区域内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1.各类学校招生范围与招生比例 襄阳四中、襄阳五中面向全市招生。襄阳四中五中两校2022年招生总计划(除学科特长生外)的10%用于填报志愿招 生录取,具体按襄阳市区占65%、县(市、襄州区)占35% 的比例,以2022年各县(市、区)中考报名人数为计算基数 分配到各县(市、区)。填报志愿招生录取的名额分配另行 通知。襄阳一中、三中除指标到校以外剩余20%的招生计划 及市直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只面向襄阳市区(襄 城、樊城、高新、东津)招生(体育、艺术、小语种及中外 合作项目名额除外),其招生计划不再分解到各城区或各初 中学校,统一按填报志愿录取。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属地招生”“公民同招” 要求,结合我市高中“渡峰工程”和县域普通高中提升行动 计划的实际,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招生范围 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2022年襄阳市属民办高 中在县(市、襄州区)的招生比例控制在35%以内,并结合 实际逐步压减市属民办高中在县域招生的数额。

为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愿望,襄阳市二十四中中意文化合作班和襄阳二中小语种班可面向全市招生。为促进襄州区 与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襄州区田家炳中学小语种班、襄州 六中舞蹈班可面向襄州区和襄阳市区招生。

襄阳市区内区属中等职业学校面向襄阳市区招生,省、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各县(市、襄州区)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本县(市、襄州区)范围内招生。 各高中阶段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待省教育厅下达2022年招生计划后另行通知。

2.填报志愿要求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均 实行平行志愿。《2022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附 件三)编列了10个志愿,《2022年襄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 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附件四)编列了12个志愿,所有考生 必须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认真慎重地填报 志愿。考生选报志愿时必须做到两类志愿(即普通高中学校 和中职技工学校)均要填报,且填报时做到三个必须:一是 必须尽量“填满”志愿;二是必须有梯度地按照从优良到一 般的顺序选报志愿,并将自己希望就读的学校填报在前面; 三是必须根据自己的考试分数填报“保底”志愿,防止“掉 档”导致无学校录取。如果志愿确定只就读职业教育学校的, 可不必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只需填报中职、技工学校志愿。

已经被指标到校招生、特长生招生和特殊类型学校(襄 阳市体育运动学校、襄阳市艺术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 需再填报志愿,必须到录取学校就读。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并通过网上填报。考生必 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 系统(http://gzjd.hubzs.com.cn)”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 的具体时间、方法、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另文通知。

考生填报志愿结束、网上志愿填报功能关闭后,各初中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打印出每位考生填报的“志愿表”

(一式二份)。打印出的《志愿表》经考生、家长签字后,由 初中学校集中收回核对整理,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另一份按 中考报名号从小号到大号顺序整理后,交至各县(市、区) 高中招生机构,各县(市、区)高中招生机构和市直初中招 生机构归总后统一交市高中招生机构。

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将严格按考生志愿录取。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 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招收未按志愿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 生,不得招收或变相招收“借读生”。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 学校就读,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3.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办法

2022年填报志愿录取严格按照“一平台”“两优先”“三 不准”的原则进行。即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统一由省 招生平台“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 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总分(总分并列时,语数英合计 分数高的优先),分两个批次进行录取,第一批次录取普通 高中,第二批次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两个批次分 别录取时,分数高的学生通过平台优先录取,同一个学生填 报在前面的志愿优先录取。第一批次已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 第二批次的录取。全市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准补录、不准退 录、不准换录。

襄阳四中五中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实行资格线控制制度, 低于四中五中招生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填报市属民 办高中志愿的考生,均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入省招生平台统一录取,每所市属民办高中在县(市、襄州区)录取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35%。在录取比例控制线 下的县(市、襄州区)学生将自动进入考生所填报的下一个 志愿,继续按“两优先”原则参加录取。

录取期间,学生及家长均可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zjd.hubzs.com.cn)”查询招生录 取状态和录取结果。“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 统”录取结束后,各县(市、区)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限内办 理签录手续。考生档案由市、县(市、区)教育局高中招生 机构管理,各高中学校凭签录名册提取考生档案。

襄阳市户籍在外地参加中考、需回襄阳市就读普通高中 的学生,需参加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后,对等转入襄阳市相应的普通高中学校就读。需回襄 阳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学生,可到意向就读学 校登记报名,经学校考察认定同意后,办理相关录取注册手续。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 群众切身利益,学生家长及社会高度关注,各地各学校要切 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高中阶段学校招 生各环节工作。市教育局成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市政 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付拥军同志担任组长,负责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及教育考试、教 育科研、教育装备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规划财务等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与协调落实。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并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 比较敏感,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招生机构和有关学校要充分 利用权威媒体,及时发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和重要招生 信息,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招 生咨询与投诉办法、收费标准、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 正。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解读和正面引导,积 极畅通诉求渠道,及时研判并稳妥处置学生及家长关注的热 点问题。各地要迅速召开全体初、高中校长会、全体毕业年 级班主任(或毕业年级教师)会和全体初中毕业生家长会, 及时宣传并正确解读今年的招生工作方案,确保招生政策宣 讲做到学校全覆盖、师生全覆盖、家长全覆盖。

(三)强化规范管理。各地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规范 管理,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高中学校严禁超计划招生, 严禁擅自组织招生,严禁误导干涉考生填报志愿,严禁招收 “借读生”,严禁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宣传、有偿招生和不 文明招生行为。各初中学校严禁误导或干扰学生填报志愿, 严禁修改学生填报的志愿,所有教职工或学生家长均不得参 与有偿招生,严禁向学生推荐不具备招生资质的培训机构或 技能培训班。正处于筹设阶段的民办高中不得进行招生。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规范招生的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规范招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招生机构负责人和学校校长是直 接责任人,各地各学校要及时采取过硬有效措施,规范招生 工作程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机构和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积极 配合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 作不认真负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襄阳市2022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 申请表

2、襄阳市2022年省、市级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招生 学生名单汇总表

3、2022年襄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志愿表

4、2022年襄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考 生志愿表









 


2022年襄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政策解答2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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