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连续接到网友投诉反映:购买了大几千的演唱会门票,因故不能前往,购票人选择退票时,平台方要么不同意退票,要么严格限制退票时间,并扣除20%—40%不等的高额手续费。
经记者调查发现,演唱会退票难问题,还比较普遍。要么是压根找不到退票的入口;要么是即便提前很久申请退票,也要过五关斩六将,最后扣下高昂手续费;有的票务方甚至直接写明不予退票。
谁给平台方的勇气,能如此蛮横拒绝消费者合理退票请求?有关人士解释,除了和演唱会的时效性有关,还为了打击“黄牛”。这话说的,好像禁止退换,就能禁止囤票的“黄牛”一样。而事实是,黄牛不怎么见少,遭殃的更多是普通消费者。
打击“黄牛”不是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借口。根据《民法典》规定,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是无效的;而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演唱会门票也并非不可退换的商品。甚至今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因此,不管理由是什么,平台方单方制定的高昂的退票手续费和“不予退票”的格式条款,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霸王条款。
更进一步想,防“黄牛”何必消费者买单?强实名制的火车票飞机票,既能做到打击“黄牛”,也能做到随时退换,手续费也是根据时间合理收取。借用高科技手段和先进经验,我们当下完全有条件形成一个更完善合理的票务机制,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防住“黄牛”不法牟利。这其实是“非不能也,实不为也”,根本还在利益上。
期待相关部门加强指导,行业拿出行动,让人放心购票,让行业健康发展。
退票难别拿“防黄牛”当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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