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未成年人,就得向“甩手式带娃”说不

□郭元鹏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何更好地为他们撑起法治的“保护伞”?5月30日上午,宁波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宁波解法”。其中一个亮点是治理“甩手式带娃”。(5月31日《宁波日报》)

为了防止“甩手式带娃”,宁波市检察机关会同民政、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出台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去年以来,全市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60余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79份。治理“甩手式带娃”“放羊式带娃”,实际上强调的就是“依法带娃”,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也是对父母责任的最有效监督。

“依法带娃”,是一个网络热词。202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的元年,从此“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须遵守的规定。从古至今都是“自主养娃”,为啥突然颁布法律实施“依法带娃”?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也是孩子健康成长路上最重要的监护人之一。可以说,父母如何带娃,对于孩子如何成长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父母带娃,不是爱孩子就行,也不是让孩子吃饱穿暖就行的。父母合法带娃,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父母上演的是“甩手式带娃”“放羊式带娃”。往小了说是对孩子不够关爱,往大了说已经违法了。传统层面上,对于父母带娃的事情,往往会认为是“家务事”,而新的时代已经上升为“国家事”。可是,面对已经出台的法律法规,一些父母依然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有的父母,对孩子缺少监管,打架斗殴的,惹是生非的,盗窃财务的时有出现。还有的是虽然也监管孩子,可是方式方法却是粗暴的,不是打就是骂,是个不合格的父母,以至于让孩子们走上了歪门邪道。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就需要对一些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怠于履行抚养监护义务等行为进行训诫,对虐待儿童的就需要剥夺监护权,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要靠法律亮出“牙齿”,宁波市检察机关治理“甩手式带娃”,不仅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例发布监护令,还进行跟踪处理,有的甚至被追究了法律责任,有效提升了家长带娃的水平,这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对“甩手式带娃”,就要法律“甩上一巴掌”!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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