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人士打伤记者,阻碍调查只会欲盖弥彰

□莫芳(西南科技大学)

5月30日,极目新闻记者李贤诚在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采访“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时,遭到多名不明身份人士殴打,引发关注。31日上午,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李贤诚身体无大碍,但情绪比较低落。官方称目前打人事件由毕节市公安局办理,但直到今天上午再次询问他们时,对方仍未告知打人者具体身份。”该知情人士表示。(5月31日 红星新闻)

光天化日之下围殴他人,属实是视法律为无物。向媒体记者施暴,更让人震惊与浮想联翩。

据当地官方5月28日消息,4月13日,织金县马场镇有2人在凹河码头河道溺水失联。经全力搜救,先后于4月17日和21日,发现失联人员徐某、李某某。事后家属称,两人是老师,当天是去河道里捡鹅卵石美化校园,结果突遇水电站放水,这才造成悲剧。对此说法,官方接受媒体采访时予以否认,并在随后通报称,政府已依法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该事件中存在众多疑团:教师为何在工作日相约去河里捡鹅卵石?到底是不是为了迎接检查、美化校园景观才去?涉事水电站放水,又是否符合正常程序要求?

记者奔赴贵州采访,探寻事实与真相,本该得到理解与支持,但却偏偏遭遇“精准打击”,被不明身份人士围殴。这很难不让人与其调查的“水电站放水致两名教师溺亡”一事相联系。若是为了掩盖被调查事件本身的问题,只怕是欲盖弥彰。毕竟,殴打记者,只会吸引来更加强烈的舆论“聚光灯”,不仅让教师溺亡事件得到更多关注,更将加速事件的调查。

无论如何,法治社会不容暴力伤人。《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为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提供必要的便利和保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阻拦记者的行为,更不应被无视和纵容。

无疑,唯有还原真相,唯有公平正义,才能告慰逝者、抚慰生者,避免类似悲剧再度重演,这既关乎当事人的利益,也关乎社会公共利益。也只有尽快调查真相,确定施暴者身份,依法惩治施暴者,才能防止无端的揣测和不安蔓延。

目前,当地回应称,“该起事件正在调查,会给大家一个说法的”。警方已成立专案组,案件正在办理中。希望相关部门顺藤摸瓜,尽快查明这起暴力事件的原委,给被打记者一个交待,给社会公众一个交待。

来源:红网

作者:莫芳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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