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压岁钱返还子女”是一堂普法课

□丁家发

“爸爸,还我压岁钱。”近日,江苏徐州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了一件孩子起诉父亲返还压岁钱的案件。周某(男)与吴某(女)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后两人离婚,两子女均由吴女士抚养。2020年1月26日,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压岁钱拿走。周某翔、周某菲多次要求父亲周某返还自己的压岁钱,周某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于是,两人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周某返还。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在15日内返还两子女的压岁钱。(1月19日 澎湃新闻)

长辈给晚辈包压岁钱,是春节传统习俗之一。春节期间孩子收到的压岁钱,究竟谁来“掌管”?每年春节都是热门话题,如果处理不妥当的话,或许会影响到父母和孩子的关系。江苏徐州邳州市这起压岁钱纠纷案,判决父亲返还15日内返还两子女的压岁钱,可以说厘清了压岁钱的权属关系,也给公众上了一堂普法课。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收入提高,爷爷奶奶、亲朋好友等长辈,在春节期间给孩子压岁钱的数额,也是年年看涨,少则上百元,多则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一个春节下来,孩子手中的压岁钱,累计起来的数额非常可观。于是,不少家长便盯上了这笔钱,对孩子软硬兼施,想方设法逼迫孩子将压岁钱交出来。

有的家长认为,孩子收到的压岁钱,属于人情往费,是“从一个口袋到另一个口袋”,归根到底还是家长的钱,便“理直气壮”地将压岁钱“充公”;有的家长则给孩子讲“大道理”,称孩子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处处要花钱,压岁钱应当属于家庭公共财产,或强制孩子将压岁钱拿出来,或声称帮孩子代为保管,将压岁钱骗过来,等等。尽管孩子极不情愿,但在家长各种威逼利诱和“套路”之下,只好将压岁钱上交。

本案例中,父亲周某以代为保管名义,将两名子女16800元的压岁钱拿走。其两名子女显然是不乐意的,在多次讨要未果后,与父亲对簿公堂。其实,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规定,给孩子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可以独立接受。据此,压岁钱应当属于孩子的私有财产。法院依法判决父亲归还两子女的压岁钱,不仅厘清了压岁钱的权属关系,也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个人财产的合法权益。

然而,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只能从事相应民事法律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孩子年满八周岁就有权自己保管压岁钱。因此,父母等监护人只能代为保管压岁钱,没有拒绝返还的理由。如果父母强制将孩子压岁钱据为己有,或以代管名义变相“充公”,将导致父母和孩子之间的隔阂和矛盾,进而影响家庭和谐稳定。特别是类似本案中的离异家庭,更要遵从孩子意愿,让他们自己选择给谁代为保管,或自行支配和处置压岁钱,否则极易产生家庭纠纷,伤了和气。

如果压岁钱掌握在未成年孩子手中,家长可与孩子共同规划好用途,在合理指导使用压岁钱的前提下,也给孩子一定数额的自由处置空间。总之,把压岁钱权属还给孩子,同时避免其胡乱支出和消费,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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