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齐下,让烟花爆竹“限放”有效落地

□黄小丽(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临近年关,呼吁为烟花爆竹“禁放令”松绑的声音不断高涨,而河南南阳、四川泸州等多地在回应中明确,仍将执行既往政策。11月28日,南阳市有关部门回应称,全域全时段将继续执行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引发网友热议。事实上,目前“禁放令”进入一个执行僵局,虽然每年出动大量人力禁放,但每年春节时鞭炮声仍此起彼伏,造成“执行部门禁又禁不住,不禁又违法”的尴尬局面。一刀切式的禁止是行不通的,解决之道在于在“禁”与“放”之间找到一个结合点———有组织限放。

从当今国内政策角度来看,即使网络上对烟花爆竹“禁放令”的批判声此起彼伏,但其实烟花爆竹从未解禁。根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如超出规定时间和地点,经民警口头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实行拘留措施。全国禁放烟花城市138个,其中省会城市5个,地级市30个,县级市103个,禁燃禁放已在全国上下全面铺开。要让烟花爆竹限放从想法到落实必须多管齐下,社会各界全面参与:

制定烟花爆竹限放政策。各地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因地制宜出台相应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使烟花爆竹限放有足够的政策支撑。

严格划分限放时间与区域。应当在春节期间严格执行限放时段,如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七,在这些日期中还需要进一步划分具体的时间段,其他时段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管控限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划分包括商场等人员密集地、公园等绿地、学习医院等单位、交通枢纽等安全区在内的多类型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强化烟花爆竹限放监督。从公安部门到村(居)委会的多个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烟花爆竹限放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加强限放政策宣传引导。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合理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限放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从而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只有各界参与、多管齐下,才能让烟花爆竹限放措施有效落地,真正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来源:红网

作者:黄小丽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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