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罚知网垄断,利于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新京报快评

▲中国知网在数据库服务行业长时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图/网络截图

反垄断的板子,终于还是落到了知网的身上。

据报道,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1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1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7.52亿元5%的罚款,计8760万元。

面对开出的处罚决定书,知网回应“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并制定了彻底整改独家合作、大幅降低服务价格、保护作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相关服务、全面加强合规建设等15项整改措施。市场监管总局也表示,将监督知网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在人们的印象中,因为市场垄断行为被处以天价罚单的,以车企、药企、互联网企业为主,一家从事数据库服务的企业,也撞在了《反垄断法》的墙上,的确并不多见。但是,审视知网的所作所为,严格对照法条,被立案调查、处以重罚,实属应当。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一个企业是否构成垄断,一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二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对于前者,《反垄断法》明确了“六个依据因素”“三种推定情形”,鉴于知网在收录期刊的数量和种类、用户的规模和使用率,学术机构以及学者的依赖度、市场份额等方面,长时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等方面,人们不难得出知网具有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的基本判断。

关于知网是否滥用这种优势,《反垄断法》列举了“七种禁止性行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等。简而言之,就是不公平交易、限定交易等,而知网恰是在这些“常识禁忌”方面踩到了红线。

▲2022年5月,知网发布公告称,全力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对其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立案调查。图/网络截图

从市场监管总局的调查情况看,知网“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可以说,在数字知识定价上几乎不受竞争约束。

又比如,知网“通过签订独家合作协议等方式,限定学术期刊出版单位、高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授权使用学术期刊、博硕士学位论文等学术文献数据,并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独家合作实施”。消除竞争对手,做起了独家生意,这些“非市场”行为,无疑也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应归于垄断之列。

其实,并不是市场监管总局这回立案调查,知网才“应声落网”。之前,这家数据库服务企业便陷入了诉讼之中。2021年12月13日,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郭兵抨击,知网仅对机构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服务,并起诉知网的三家关联公司,包括之前涉及的诸多著作权诉讼,也都剑指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科院因近千万的续订费用不堪重负,停用中国知网数据库”等新闻,也暴露出知网“店大欺客”,连年涨价、收费偏高等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的一纸罚单,让仍沉浸在垄断迷梦中的知网,付出了高昂的违法代价,无异于一记当头棒喝,有助于其从实施垄断行为的危险边缘“悬崖勒马”。这同时也释放出震慑不法行为的强烈信号,有助于那些同样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侵蚀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

处罚并非目的,反垄断是为了恢复正常市场生态。值得一提的是,在开出罚款、重拳惩罚的同时,一场由市场监管总局亲自督导的整改活动,也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知网方面拿出了15项整改措施,包括彻底整改独家合作、大幅降低服务价格等内容。

这些整改“清单”,回应了消费者的关心关切,也有利于这家“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运作实体打通“堵点”,回到市场轨道和法治轨道,以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全社会知识资源传播共享。

撰稿 / 刘奕彤(法律工作者)编辑 / 何睿校对 /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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