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棉签并非大题小做,我们需要“较真”的人

□黄焕欣(广西大学)

12月1日,话题#女生买500根一盒棉签数后少88根#冲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的关注。近日,浙江台州的董同学网购了一盒有500根的棉签。董同学表示,自己看到网上有人数垃圾袋个数不够,于是突发奇想数了一下棉签,拿到后拍照在平板上,用不同颜色分组标记清点个数,结果发现少了88根。事后去找商家进行沟通,得到了商家的道歉和2元补偿。(12月2日《齐鲁晚报》)

事情虽不大,却能冲上热搜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和关注,正是因为有许多消费者有过类似经历,才能够对董同学感同身受。点进该微博词条或者是相关新闻的评论区,都能看到不少网友分享的类似经历:印1000张名片最后只收到940张,买100个口罩只收到90个,买200个保鲜袋只收到164个……

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又很难根治。一方面,像棉签、名片等数量较多的产品,很少有人能够耐心清点;另一方面,这种情况很难维权,对于大部分普通消费者而言,这类数量较多的产品价格并不高昂,很少有人愿意为了几块钱给自己找麻烦。有人选择维权,运气好的话,良心的商家会积极道歉理赔,而一些态度恶劣的商家不仅拒绝理赔,甚至会倒打一耙“指责”消费者斤斤计较。也正是这样,大家才会为董同学的“较真”行为点赞,并且希望有更多“较真”的人出现。

在这次事件中,也有人指出为了两块钱如此大费周章并不值得。但看待这件事我们不能仅仅只停留在赔偿金额大小的问题上,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件事背后所折射出的诚信和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如果只是个别消费者出现了缺斤少两的情况,这或许只是商家的疏漏,但是如果有多位消费者都出现类似的情形,那极其可能是商家故意为之,利用价格低、数量多的商品买家不会专门清点的心理,故意漏发和少发。这种行径同买菜缺斤少两并无太大的差别,实质上已涉嫌欺诈。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孔子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讲究诚信,唯有诚信才能让商家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商家不应该只着眼于眼前的蝇头小利,而应该认真把控产品,认真核对数量,不仅是对商品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更是对自己的口碑负责。

社会需要像董同学这样“较真”的人,来揭穿一些无良商家的行为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又不能仅仅只依靠“较真”的消费者,更需要“较真”的监管机制和相关部门,从源头上把关,为消费者的权益保驾护航。只有保障好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保证市场的公平正义,才能刺激消费者消费,保持市场的繁荣发展。

来源: 红网

作者:黄焕欣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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