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城市上的痛”什么时候能得到根治?

□周海鑫(青岛大学)

近日,深圳龙岗区一工人在维修外墙时,一个30余斤的铁架从高空坠落砸中一名4岁男童。男童父亲称,孩子颅骨碎裂在ICU抢救。事发楼栋管理员称,已垫付10万元抢救孩子。(11月22日 澎湃新闻)

而在几日前,广东惠州6岁女童遭天降螺丝刀砸伤,头部重伤或成植物人,肇事者仍未现身。两条幼小的生命,先后受到伤害。即使有相关法律约束,但事故一旦发生,不可逆转,伤害极大,“悬在城市上的痛”什么时候能得到根治?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明确了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追责及处罚措施,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和责任。其中,故意高空抛物最高将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即使有相关的法律层层约束,但此次事故中,责任方并没有事先设置围栏划分作业区域,从而导致悲剧的产生。“事情不发生到自己头上便不重视”,这种懈怠、漠不关己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相关法律的初衷及其人文关怀。每天走在路上仍要小心谨慎、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感该如何守护?

从愿景到实际效果,中间还有许多的空白需要各方去采取措施并执行。法律条款不是万能药,好事要好办,才是应对“城市之痛”的良药。

要加强普法工作,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各方进行宣传教育。而不仅仅是贴个严禁高空抛物的提示,常识要一提再提才能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从因好奇心作祟而抛物的小孩,到漠不关心而不加注意的成年人,要充分渗透到社会各阶层各人群,从而自下而上形成合力对公民素质、社区物业、法律执行等方面进行约束。

立法、普法、守法、执法、司法,每一个环节都饱含人民群众对文明社会的殷切期待。态度要端正、公民意识要普及、前期防范要做好,让法律发挥其真正的效用,切莫再让“漠不关己”寒了更多人的心。

来源:红网

作者:周海鑫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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