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基本形成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在这一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今天,我们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共同富裕,都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际国内环境越是复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任务越是繁重,越要提高全面依法治国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统筹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前进道路上,我们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我们的战略布局就会落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既立足当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又着眼长远,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促进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法治中国的根基必将更加坚实,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将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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