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日料店“割韭菜”式收费不能只靠消费者举报

□孙浩杰(重庆大学)

近日,#日料店被举报卖核辐射产地食品#的话题冲上了微博热搜。举报人本来是因为怀疑该店推荐的两瓶清酒和食品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而向有关部门举报,但官方披露的真相却更令人无语,该店售卖的清酒实际是在淘宝购买,而其他来自日本并高价出售的食材实际大多采购自青岛、杭州等农贸市场。一时间,网友纷纷感觉被日料网红店欺骗还被割了韭菜。(9月19日《环球时报》)

市场上,类似的高价收费日料店并非这一家。不少日料店以高级的装修风格、精致的食品摆盘、“高端进口食材”的宣传口号吸引了一批受众。而与这些“进口食材”对应的往往是不菲的价格。美团发布的《中国餐饮大数据2021》中显示,2020年日料的平均客单价已达100.3元,在所有餐饮品中排名前列。消费者抱着“贵有所值”的心态去高档日料店期望品尝到进口食材,可没想到入口的是“名不副实”的假货。成本价每份6.8元的国产平价星鳗苗摇身一变成了58元的外国贵族鱼肉,8倍多的价格差让消费者难以接受。店家“挂羊头卖狗肉”的暴利行为不但损伤了消费者的信任,侵害消费者财产利益,更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原则,扰乱了竞争市场的有序性。

面对高档餐厅“割韭菜”的欺骗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举报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但会“以味辨真假”举证维权的消费者终究只是少数。想要杜绝高档餐厅“割韭菜”式收费,打击市场上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无良商家还是要强化市场监察力度,压实餐厅责任,让试图铤而走险、牟取暴利的商家无处遁形,无钱可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测结果。这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查责任,开展常规化食材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市场上虚假宣传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对于餐厅,也应该将食材进口渠道等有关信息透明化,向消费者公开,还消费者一份安心,而不是刻意隐瞒进货渠道并虚假宣传,令消费者寒心。

去年上海第一网红自助日料火锅因为以次充好和虚假宣传被罚款50万元,有人质疑这样的处罚与餐厅长期经营所赚的暴利相比是不是太过“微薄”。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自己或请其他组织机构对其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是否要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以有效遏制虚假宣传的市场乱象还值得讨论。但毫无疑问的是,低成本的违法代价会让更多的商家漠视消费者权益,试图以不法手段割消费者韭菜。想要确保消费者吃的是真材实料,监管一定要落在实处。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的餐饮收入已达到4.7万亿元,同比增长18.6%。餐饮行业的向好发展,不是依靠价格的疯狂走高和数量的盲目扩大,合格的餐饮应该让消费者物有所值,吃得开心。高档餐厅的“高档”没有“物美”只有“价高”,最终只能让“高处”的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来源:红网

作者:孙浩杰

编辑:钟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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