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新航专利纠纷首战落败,被判赔偿宁德时代296万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费心懿 上海报道

  宁德时代(300750.SZ)索赔1250万,法院判决中创新航(3931.HK)赔偿不到300万。

  两大动力电池龙头“专利战”,迎来了首份一审判决结果。

  11月30日,中创新航公告,其于11月29日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针对宁德时代就“集流构件和电池”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宁德时代在去年提出该项诉讼,并向中创新航索赔1250万元。

  根据判决书,中创新航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的发明专利权的产品,并且赔偿宁德时代总计296万元,包括经济损失263.25万元、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12.75万元以及合理支出20万元。另外,案件受理费9.68万元,双方各负担4.84万元。

  被判了“赔钱+禁售”的中创新航也很淡定,表示将继续上诉和涉及的产品已完成迭代不影响经营。

  中创新航表示,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尚无法确定终审判决时间和结果。

  同时,涉诉专利已于今年4月24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但中创新航不服该判决,已于6月21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涉诉专利部分维持有效的权利要求尚处于审理中。因此,公司目前无需支付福州中院的一审判赔额。

  此外,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的产品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本公告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产品的情形。

  综上三点,“不会对本公司当前及未来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在公告中写道。

  刘静瑜接手后的中创新航,正在从二线电池厂中杀出一条血路,拼产能、抢客户,对标第一梯队……进而,其狂飙突进令同行发现这是一位不可小觑的对手,这也使得中创新航从踏上上市之路开始便频频遭遇外部挑战,其中之一就是专利侵权官司缠身。

  宁德时代对其发起的“专利打击”成为中创新航IPO阶段的“肉中刺”,也记录在其递交给港交所的招股书中。

  这是动力电池两大龙头的“拉锯战”:宁德时代在2021年7月、9月两次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宁德时代最初向中创新航索赔合计1.85亿元,今年的5月16日,宁德时代将上述两起专利侵权诉讼的索赔金额提高为5.18亿元。

  今年8月1日,宁德时代称再次提交新诉讼,索赔1.3亿元,同时提交了不正当竞争诉请。

  近两年间,宁德时代总共指控中创新航侵犯了其持有的五项专利,包括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集流构件和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

  中创新航均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对涉诉专利提交无效为由反击。同时,在提交答辩状期间,中创新航还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而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三份终审民事裁定书显示,其诉请均被法院驳回。

  专利技术大战的背后亦是话语权的争斗,而这类纠纷的司法程序往往又较为漫长。

  在今年前十个月的动力电池出货量排行榜上,宁德时代和中创新航分别位列第一和第三。这也意味着,同作为成长于新能源行业兴起的龙头企业,双方之间的博弈也必将超越零和,而是通过自身影响力建立起新兴技术密集型行业的专利规则,从而促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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