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襄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住房保障窗口对庄有山等7户汉江创新创业园区职工家庭申请公租房承租资格进行初审、复审,初步认定庄有山等7户家庭符合公租房承租资格。现将复审合格的庄有山等7户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举报。举报地址: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邮编:441003,举报电话:0710-3228357
附件:2023年3月申请公租房家庭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第一批)
襄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3月申请公租房家庭资格审核复审结果公示名单(第一批) | ||||
序号 | 基本情况 | 受理单位 |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口 | 家庭成员 | ||
1 | 庄有山 | 4 | 杨婷婷、庄光旭、庄欣澄 | 住房保障窗口 |
2 | 朱玮 | 3 | 刘静、朱怡晓 | 住房保障窗口 |
3 | 张宇 | 2 | 张颖凡 | 住房保障窗口 |
4 | 翟磊 | 3 | 王培玲、翟奕琛 | 住房保障窗口 |
5 | 吕世扬 | 2 | 吕晟豪 | 住房保障窗口 |
6 | 李亚军 | 3 | 吴琼、李秦楚 | 住房保障窗口 |
7 | 陈立德 | 3 | 王玉丽、陈启儿 | 住房保障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