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樊城区印发《樊城区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启动全面创建全省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
樊城区争取利用2到3年的时间,全面理顺小型水库管护机制,逐步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在全区逐步构筑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改革范围主要是针对全区22座大坝注册登记的小型水库,其中国有小(1)型水库4座、镇(村)管小(1)型水库3座,小(2)型水库15座。
改革内容:明晰22座小型水库的工程产权和管理保护范围,以河(湖)长制“清四乱”行动为抓手,对水库管理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进行全部清除,确保小型水库工程安全运行;落实管护主体,4座区直国有小型水库主管部门为区水利局,其他18座小型水库主管部门为各镇人民政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小型水库防洪和安全管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管护经费筹集与使用;加强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
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