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确保秋季顺利开学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东津市场监管局结合工作职能,扎实开展了学校及周边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保驾护航校园及周边安全。
该局迅速召开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立足“五个严查”,采取股所联动,全面排查提醒告诫的工作方式,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经营行为。一是严查未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二是严查是否存在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从事烟、酒销售行为,要求商家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志;三是严查销售“三无产品”、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或涉嫌赌博的玩具、文具和饰品等行为;四是严查从事违法广告经营行为,严禁在学校周边违规张贴或散发培优、培训小广告,散发各类“校园贷”“套路贷”“求职贷”“培训贷”以及兼职类诈骗非法小广告,以及涉未成年人广告、低俗医疗广告等行为;五是严查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经营者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截止9月2日,该局已对创文点位学校200米范围内的17家经营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发放《关于关于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校园周边安全的告诫函》17份,要求市场主体严格对照自查,迅速整改规范。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整治排查,依法严查违法经营行为,并将核查出的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情况函告烟草主管部门,协同共治,严守校园周边安全,切实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