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云波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述职会议上强调:不断提升河湖治理水平  筑牢水域生态安全屏障

6月29日,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述职会议召开。县委书记、县总河湖长冯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切实增强做好河湖长制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推动保康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筑牢水安全屏障。县委副书记、县长、县总河湖长杜云峰主持会议。

冯云波指出,近年来,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构建起了“河湖长领治、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治水体系,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冯云波指出,今年的河湖长制工作,要聚焦“标本兼治,打造幸福河湖”的目标,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各项任务。全县各级河湖长、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开展巡河行动,牵头解决好河库“四乱”问题。要抓好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河库划界确权登记、巡河软件安装使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八大专项行动”,打响新一轮碧水保卫战。要进一步开展寺坪南河库区垂钓房拆除专项行动,明确责任、明确措施、明确时限,对南河库区垂钓房应拆尽拆、应拆快拆。要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排查,确保断面水质始终保持在Ⅱ类标准以上。要统筹城乡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扎实开展河库健康评价工作,完善“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打造具有保康特色的幸福河库、健康河库。要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河湖、保护河湖、建设幸福河湖的浓厚氛围。

冯云波强调,要压实责任,强化监督问责。要坚持治水有责,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决策部署,共同扛起护水治水的政治责任。要坚持治水负责,压紧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坚决把河库“四乱”问题整治到位,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要坚持治水尽责,对问题整改不力、工作推进不实的乡镇和部门,及时通报、督促整改。

会上,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县副总河湖长张永红宣读了县河湖长第6号令。副县长、县常务副总河湖长蔡德军宣读了《关于表扬2021年度全省河湖长及联系单位履职成绩突出地区的通报》《关于加强年度考核成果应用推动工作整体提升的函》《关于河库“四乱”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马桥镇、黄堡镇负责同志作述职发言。

县领导李一丹、何结南、张祖涛、刘伟波、朱宝剑、唐忠奎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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